一
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关于贯彻落实< 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动〔2020〕424号)2020年5月8日印发。
第四条款,关于高校毕业班员工参军入伍问题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员工,完成相关转专业课程学分、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男青年征集年龄放宽至24周岁,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按规定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具体政策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员工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关于印发< 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参动〔2009〕88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员工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号)、《关于印发< 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
广东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发放暂行办法》(粤征〔2019〕47号)2019年7月5日印发。
第二章条款,补助对象和标准
第三条,2018年-2020年,我省除广州、深圳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义务兵满2年的。
第四条,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三
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1.“四优先政策”:一是优先报名应征;二是优先体检政审;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员工,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2.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员工每人每年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3.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4.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的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6.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按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的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的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7.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8.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 设立了每年专门面向退役老员工士兵的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10.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专门用于招录老员工退役士兵。
11.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服役年限视为工龄。
四
2022年全国征兵工作会议,有关老员工应征入伍将享“三优先、四优待”政策。
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老员工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老员工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征集年龄:男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员工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会议明确,优先批准理工类老员工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同时,还明确了现役军人子女优先等几种类型。即打仗型技能人才,以应战导向,为部队输送更多的计算机网络、通信、修理、工程测量、无人机等操作能手和人才,以提高对备战打仗的匹配度和贡献率。
香洲区征兵咨询电话:0756-2222142
集团征兵咨询电话:0756-3622516
没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