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本学期申报实践教学课程重修补考的同学在12月30日前联系该课程的指导老师,按照老师要求撰写报告并提交,过期不补。
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006e6a69d89877dbd4120e011c6ca3ab.xls (20.00 KB)
实践课程补考科目、名单及指导老师姓名
0dbf35e720fe829f3096c94b1a7a25db.rar (87.89 KB)
没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