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员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学校现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见《3044am永利集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3044am永利集团光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
公司组织初审,根据所有参选人的得票情况进行排序。学院分配名额由得票前三名员工获得,(得票第一名的员工优先选择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选择获得光大奖学金,如第一名选择获得光大奖学金,则把国家奖学金的选择权给第二名,以此类推)。得票排名前三名之后的参选人根据附件一中的推荐候选人人数,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现场评审会。
1、初审时,参选员工人数原则上必须比下发的分配名额和推荐候选人人数之和多,即大于8人。初选结果按排名在专业学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含前三名分配名额)。
3、每位申请人必须准备不低于5分钟的现场演讲,要求脱稿。
4、公司初审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9日14:00,知行楼A305.
1、学校评审会现场审核各专业学院提交的三个分配名额获奖员工名单。
2、推荐候选人通过现场演讲等形式参与选拔,要求脱稿,无需准备PPT,每人演讲时间3分钟以内,根据评委投票最终选出剩余的32个获奖名额。
2015年10月12日12:00前各专业学院将分配名额和推荐候选人推荐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六)、员工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五)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送至老员工事务中心302,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给祝武强老师,提交之前须经过公示1天(含)以上的时间。
2015年10月15日学校组织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光大奖学金申请表套用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表,不可改变表格格式及标题。
2.推荐材料要符合填报要求,提交时间尽量提前,以防超过上交最后期限。
4.评委身份严格按照《3044am永利集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3044am永利集团光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员工手册》2006版)执行,不得替换。
5.获国家奖学金员工必须在上学年获得8张或以上爱心公益积分卡。否则该生将取消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改为光大奖学金,空出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现场评审得票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6.参加学校现场评审会的员工填写附件六,各学院排名前三名的员工不需填写。
附件:1、2014-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光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4、2014-2015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推荐人选资料汇总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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