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员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学校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参见《3044am永利集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3044am永利集团光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
二、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
(一)专业学院初审。
专业学院组织初审,根据所有参选人的得票情况进行排序。学院分配名额根据得票顺序产生,员工按得票排名依次选择国家奖学金或者光大奖学金。根据学院总名额,得票排名在分配名额之外的参选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评审会。
(二)专业学院初审注意事项。
1、专业学院组织初审时,参选员工人数原则上必须多于下发的分配名额和推荐候选人人数之和。初选结果按排名在专业学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含分配名额)。公示必须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含学院微信公众号、老员工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内容须包含初审时参选人的得票情况。
2、专业学院的初选必须严格按照《员工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例如:评委中必须含有以下几类人: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员工代表等,员工评委人数不少于教师评委。
(三)学校组织现场评审。
1、推荐候选人通过现场演讲等形式参与选拔,要求脱稿,现场按照《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PPT》准备,每人演讲时间3分钟以内,根据评委投票最终选出剩余的37个获奖名额。
2、学校评审会现场审核通过137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7位,光大奖学金获得者120位)获奖员工名单。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2018年9月12日12:00前申请人将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六、附件七)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到事务中心2847360572@qq.com、纸质版自行打印后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2018年9月13日14:00学院在ZA201召开初审会。
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暂定)学校组织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推荐材料要真实,符合填报要求,按时提交。
2.提交材料要真实,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3.评委身份严格按照《3044am永利集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3044am永利集团光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员工手册》2018版)执行,提交不得替换。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以下要求:
①专业排名需在专业前10%;
②上学年获得8个或以上爱心公益积分;
③上学年无违纪情况(不在处分期内);
④上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
5.评审会将对评委投票选出的国家奖学金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核,如若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将取消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改为光大奖学金,空出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现场评审得票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附件:
二、2017-2018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三、国家奖学金、 光大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
四、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分配及推荐人选资料汇总表(模版)
六、参选人联系表
七、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PPT
关键信息
2018年9月12日12:00前申请人将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六、附件七)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到事务中心2847360572@qq.com、纸质版自行打印后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2018年9月13日14:00学院在ZA201召开初审会。
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暂定)学校组织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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