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为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的《珠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把城镇居民中从未就业、无固定收入来源或收入水平较低的约56103名"夹心层"居民也纳入到养老保障制度中,这标志着我市"多层次、全覆盖、保基本"的社会保险体系将构建完善,将实现全民的老有所养。同时,珠海也成为在全国率先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城市之一。副市长邓群芳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60岁 的陈阿姨是土生土长的珠海人,多年来她从未参加过工作,因此她一直是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的边缘人。对于自己的老年生活陈阿姨很担忧,"别人老了都有 养老金,可我们这群人如果家里那点积蓄花完了,我们的老年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吃饭都将面临问题。"记者获悉,《办法》实施后,陈阿姨将不用担忧,只要她在9月1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趸缴15年19800元的养老保险费后,陈阿姨将在次月就可领到307元养老金。
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伟辉介绍,由于部分城镇居民从未就业或收入水平较低,因此无力参加缴费水平较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一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 已成为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短板"。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进了这个《办法》的出台。《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员工)且未参加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或定期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的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每人每月缴费110元+政府按个人缴费额的50%的补贴,参保后在珠海户籍满15年的60岁以上的居民每月可领取307至695元不等的养老金。此外,对于列入珠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其按月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据了解,珠海是在全国率先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城市之一。同时,珠海政府养老补贴标准大大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其中,珠海对参保人给予的养老保险费补贴为每人每月55元,是国务院规定的最低补贴标准的22倍;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65元,是国务院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标准的3倍。
邓群芳会上表示,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将"投入2000万元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写入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办法》的实施,使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形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三大制度无缝覆盖的完整体系,基本实现了"覆盖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为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全市各有关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应市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健全覆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构建水平适宜、持续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保障网。
关于缴费
1、参保人如何办理参保手续?9月1日开始办理
从9月1日开始,参保人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资格确认,然后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60周岁以上的老人能参保吗?60周岁以上可趸缴
办法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即195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可一次性趸缴15年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19800元),在缴清费用并申请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待遇根据户籍年限和年龄状况有所区别。按照参保人参保时已满60周岁,一次性趸缴15年的情况计算,若户籍满15年的,60周岁、65周岁、70周岁的参保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307元、361元和519元;若户籍不满15年的,60周岁、65周岁、70周岁的参保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41元、295元和453元。
3、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怎么办?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趸缴
办法施行之日已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即196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在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月继续缴费,也可一次性趸缴至15年;办法施行之日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即1966年9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月继续缴费,但不得一次性趸缴。按月继续缴费期间享受政府的养老保险费补贴,趸缴期间不享受。
关于领取养老金
1、领取养老金需要什么条件?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
参保人同时符合(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二)年满60周岁;(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四)未定期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
2、养老金每月能领到多少钱?与户籍和年龄挂钩
城镇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在领取养老金时具有本市户籍满15年的,可全额发放基础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发放60%(即99元),当具有本市户籍年限达到15年时,从达到15年的次月起按100%发放。基础养老金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收益构成,计发月数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如60周岁领取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39。
根据测算,办法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满15年的老人,在一次性趸缴15年养老保险费(19800元)后,每月最低可领取养老金307元(首次领取时为60周岁),最高可领取519元(首次领取时已年满70周岁)。
如果参保人按每人每月110元正常缴费15年,则个人缴费总额为19800元,政府补贴总额为9900元,个人账户总额为29700元(不计收益),到60周岁时每月可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214元(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29700元÷139),加上财政发放的基础养老金165元,每月可领取养老金379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能衔接吗?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
如果工作期间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后则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又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保险关系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可按规定进行衔接。这是本次《办法》的亮点之一。
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在一生中可以跨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办法参保(但不能再一个时间段同时参加以上两种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关系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可按规定进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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